
从刘某身上搜出的枪
本报萍乡讯 林涛、记者陈建新摄影报道:16日凌晨,在萍乡市八一西路十字路口处的“好朋友”小吃店门口,一名手拿挎包的年轻男子,神色紧张地在人行道上徘徊。正好巡逻到这里的两位民警对其检查盘问时,该男子立即闪身逃跑。
随后,两位民警上前抓住该男子,并在检查时发现其携带的挎包内放有一把已上膛的自制手枪和两颗子弹。同时,还从其身上搜出一把匕首和4张合计万余元的金器当票。
经初步调查,该男子刘某,今年17岁,系该市芦溪县人。当日下午4时,刘某因非法持有枪支而被该市开发分局刑侦大队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