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雷鸣报道:房子失火水毁邻家,谁之过?昨天本报报道了大同路一老房失火,经消防员奋力扑救,火倒是灭了,可救火的水却将邻居家淹了,使街坊有家难回。一些读者“路见不平”质疑道:消防救火一定要用这种“水淹七军”的方式吗?有人进而追问:人家无端受损,是否索赔无门?记者就街坊的这些困惑采访了消防专家。
关于水火矛盾
猛水强攻最要紧 无暇虑及用水量
昨日,多位消防界人士表示,他们普遍认为“水火”的矛盾目前很难找到妥善解决之道。广州消防局战训方面的专家指出,眼下广州城区消防中队灭火装备已实现了更新换代,主战车辆都采用功率大、射程远、起降高的消防车,以达到快速有效的灭火效果,追求“毕其功于一役”的效果。“消防员首先考虑的是防止火势蔓延,以最快速度、最强水势扑灭火焰,无暇推敲研判灭火的角度和用水的多少,更无法考虑用水过度的问题,”一位资深消防人士对记者说,“如果火势控制不住,烧到左邻右舍,损失岂不更大!”因此,不存在用水过度的问题。
当然,也有相关人士对这一说法不以为然。有人提出,可以针对老城区的建筑结构特点,研究制定相应的灭火战术,尽可能降低在灭火过程中对左邻右舍造成的损失。一行内人士提醒,过去经常使用的便携式水枪,经改进后可以重新装备消防中队,发挥它个头小、机动灵活、用水少、灭家庭火灾快的优势。“目前世界消防灭火潮流正朝着人性化救火的方向发展,在灭火战斗中充分考虑受灾人的诉求,把灭火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有专家如是指出。记者曾在去年11月一个国际消防展上,看过一种由瑞典研制的超高压细水雾水枪,这套灭火系统用水量仅相当于一般水枪的百分之三。
关于邻家索赔
消防员“无心之失” 由当地政府“埋单”
“也有因邻居失火、消防灭火被殃及而投诉的,但数量少,街坊都理解我们的工作。”消防局有关负责人称。据了解,根据有关规定,如果是单位失火殃及邻里,居民可向该单位索赔;如果是民房失火,那就难办。因为一场大火,对于一个家庭往往是灭顶之灾,自家烧得一干二净,哪有能力去赔付人家?只能通过街道或居委会协商解决。如果消防队出于灭火需要,而损坏了火场周围人家的财产,这些人家可向当地政府要求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