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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发现《品三国》多处错漏起诉易中天
2008-01-03 来源: 网络 网友评论 0 浏览次数 0 进入论坛

  昨日,渝中区法院受理了市民况力彬状告易中天以及出版社、书店消费欺诈一案。况力彬认为易中天著的《品三国》一书中,有错漏字数十起,违反了《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他在诉状中要求三被告赔偿购书款、误工费、勘误补偿费共计2050元。

  发现《品三国》有错字

  昨天上午,市民况力彬到渝中区法院递交了诉状,法院已经立案,择日将会开庭。被他列为被告的有全国知名学者、厦门大学教授易中天先生。

  况力彬介绍,去年,他购买了易中天出的《品三国》上下两集回家阅读。在看了几十页后,他发现第一个“错字”,该书第58页有这样一句引语:“不修法度,以钞掠为资,奢姿无厌。”况力彬查找到原文《后汉书卷七十五·袁术列传》,发现文中的“姿”应为“恣”。

  此后,况力彬在阅读时,开始咬文嚼字。结果发现多处“错漏字”,连“长阪坡”都被易中天先生写成了“长坂坡”。他认为,出现这样的低级失误,是易中天不负责任所致,这样的书属于不合格图书。于是,况力彬将作者易中天、上海文艺出版社、重庆新华书店集团一并告上法院。

  重庆读者起诉易中天

  况力彬称,根据《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合格的图书,误差率应低于字数的万分之一的标准。《品三国》全书23万字,误错率不应低于23个。虽然在起诉书中他只列举了10处误差,但只是一部分,开庭时,他将会全部出示。他要求三被告赔偿购书款、勘误费等共计2050元。

  昨日下午,重庆书城一售货员称,并未接到读者的相关投诉。“至今《品三国》的销量,都排在书城销量前30名以内。”(记者 杨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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